關于假冒中國體育代表團專用口罩
違規(guī)營銷行為的聲明
近日,在部分網絡銷售平臺等渠道出現(xiàn)了未經許可,擅自銷售帶有中國奧委會官方標志(由我國國旗+奧林匹克五環(huán)組成)圖案的,宣稱為“東京奧運會中國體育代表團專用口罩”或類似名義產品(以下簡稱“代表團口罩”)的行為?,F(xiàn)就有關問題聲明如下:
一、參加東京奧運會中國體育代表團統(tǒng)一配發(fā)的,帶有中國奧委會官方標志的正品“代表團口罩”,全部為代表團內部自用,未進入市場銷售(含網絡銷售)。
二、口罩(尤其醫(yī)用口罩)為重要防疫物資,因非正規(guī)渠道生產(含仿制)、銷售的“代表團口罩”引發(fā)的產品質量問題和相關問題,均與中國奧委會和中國體育代表團無關。
三、未經許可,在產品、廣告中使用我國國旗圖案和奧林匹克五環(huán)、“奧運”、“奧林匹克”字樣等奧林匹克標志,均屬違法行為。其中,前述相關奧林匹克標志已經國家知識產權局公告采取保護措施(見國家知識產權局公告第438號,發(fā)布日期為2021年7月8日)。
四、為切實保護廣大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消費者合法權益,維護奧林匹克標志使用秩序,呼吁社會各界自覺抵制假冒“代表團口罩”,并就近向市場監(jiān)管部門舉報和(或)向中國奧委會知識產權保護部門反映相關線索。
衷心感謝社會各界對中國奧委會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的大力支持!
中國奧委會知識產權保護聯(lián)系郵箱:
coc-ipr@olympic.cn
中國奧委會市場開發(fā)部
2021年8月7日